「記憶把往事篩成一簍甜美。而我嗜甜。」--《甜鋼琴》
我多麼希望我有這樣的能力。
因為我並沒有什麼記得快樂的能力。
我住的地方不大,沒有什麼收納空間,所以狠下心來的丟丟丟,就成了我必備的技能。一兩年沒穿的衣服,丟!一兩年沒看的書,丟!收到的實體卡片和信,忍痛也是丟。
高中的時候,我以這樣「只向前看、不回頭」的習慣為傲,什麼東西,我拿得起,我就能鬆手。
當我開始以此為傲的時候,這種「一撒手,好的壞的都不要」的習慣,就變成一種模式了。就算鬆手的時候,鬆得血肉模糊、鬆得皮肉分離,我心裡就是有股幼稚而執拗的狠勁,敢這樣刮自己的骨刮自己的肉的,什麼都不要。
大四的時候,因為和朋友絕交,我狠下心銷毀了所有我大學時代的回憶。照片、寫過的部落格文章、甚至是日記。那個時候還不流行數位相機,要拍照得去相館買底片,還得等照片洗出來,才知道到底拍得成不成功。
我去家樂福搬了一台特價的電動碎紙機,翻開沖洗出來的照片,一張一張的把那些照片抽出來,丟進軋軋作響的電動刀片裡,一點不留情的切碎了所有沒有底片的相片。
隨著相本一頁一頁的翻開,愈來愈多的回憶出來,我愈翻愈心慌,因為止不住的美好往事,全都湧出來,我把相片從相簿的透明插頁裡抽出來的速度愈來愈快、愈來愈粗魯,最後變成瘋狂的扯破每一個透明的插頁,慌慌張張的把照片更快的塞進碎紙機裡……
我害怕那些曾經存在的美好,襯得我們不那麼美好的揮別,更加的不堪。所以我乾脆什麼都不要了,全部都不要了。
你你你你你,跟你,我全部通通都不要了。
如果那些在一起的美好跟快樂,總是會順便讓我想起那些互相遺棄的痛苦,那就一起打包丟掉吧,反正我也沒有義務那麼辛苦的做什麼「留下好的寬恕壞的」之類的功夫。
※※※
我曾經這樣自暴自棄了很多次,把自己從很多的回憶跟往事中,硬生生的撕開,然後脫身。連一點溫情也不留的,淌著血揚長而去。
可是我後來才發現,這種「因為最後的結局不快樂,所以過程中的快樂也通通否定到底」的邏輯很殘忍,當我只用結果來論成敗輸贏時,跟把自己丟進阿修羅邏輯的地獄裡沒兩樣。
人不可能通過一個不快樂的過程,最後卻抵達一個快樂的終點;那麼反過來說,當我們可以確定過程是快樂的,那終點的不快樂,是不是我自己想像出來的?或者,是我侷限了快樂的樣貌,以致於我覺得最終的結局不快樂,我不喜歡?
搞不好答案很簡單--我只是怕痛,所以乾脆把所有可能觸發痛的東西,全部通通捨棄。
搞不好答案更簡單--我就是受不了被遺棄,所以乾脆在心理上,我很阿Q的也做了一連串遺棄對方的儀式,彷彿這樣就可以告慰自己:「嘿!我不是被遺棄的,是我遺棄了你們全部,搞清楚喔!」
好多年了。一回首,我才發現沿路走來,零落的散了一地的沒有別人,只有我自己的殘骸。
原來我最不能忍的,是我自己。翻開舊照片,看看當時用心化的妝,其實濃到有點可笑時,我笑不出來;回首多年前的自己,我感覺到幼稚、丟臉、羞愧、自責……時,我也沒辦法接納自己。
「啊!不漂亮又不會化妝的我真丟臉,我不要了。」然後就丟掉。「啊!被朋友丟下的我,一定很差勁,那麼差勁的我,我也不要了。」然後又丟掉。
「掰掰!沒人要的自己,再也沒有人要你了」。每丟一次,我就是否定自己一次。每丟一次,我就是把自己的某一部份切掉之後,扔了。
在這個殘破而零落的基礎上,我開始添加很多「我以為這應該很好」的特質,可是就像每一個在證人保護計畫之下改名換姓的人們一樣,我害怕我的過去找上我,我害怕我光鮮亮麗的跟一群新朋友坐在一起時,有一個人會走過來,驚喜而大聲的喊出我的舊名字和舊身份。
※※※
就在我最近一次又想要鮮血淋漓的拋棄某些人事物時,我扳著手指,盤算著「我一落跑,人際關係的最大損失到哪裡」的計算過程中,我發現自己一直在重複這樣的模式--
永遠都在計算自己的最大損失、說服自己「這還在我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」,然後就下狠勁的蠻幹。而這蠻幹,是我對自己的懲罰跟否定。
發現這件事情的時候,難過和驚訝是有的,寫下這些的過程,情緒是起伏震盪的。可我也慶幸,終於有這麼一次……有某些人事物,讓我願意嘗試著、耐著性子為我自己篩出一簍甜美,讓我從一邊啃辣椒一邊哭一邊恨的習慣裡,漸漸變成嗜甜的口味。
終於有一次,我願意停下來,想想自己是否還要繼續丟棄一些自己,又匆匆的往前走。
這次的答案是不要。
至於那些已經丟棄的,我想,他們並不曾真正的離開過我。既然沒有離開的話,那麼耐著性子篩呀篩的,總也會漸漸變甜的。
是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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