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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這裡只有摘要)
閱讀全文 ➜ 最高指導原則。


這一年多來,一邊當體適能教練,一邊當靈性療癒師,最大的心得就是--


這根本就是同一件事!


最近偶然有機會和另一個教練閒聊,我們一致認為「一個體適能指導員在教完課之後,學生不因你的個人風采而著迷,而是因為你的教學,開啟了對運動的熱情、並且以健康而正向的方式愛上運動,這才是最高指導原則。」


並不是說體適能教練不能擁有自己的個人風采,而是除了我們的個人魅力之外,上課的會員是否因為我們的課,而對運動有了正確的認識,更甚者,對運動燃起了無比的熱情,這才是真正重要的。


十項全能型的教練很少,大部分的教練都還是有著只專精某幾項專長的傾向。當我們為會員開啟了某一扇門,之後會員要自己走去哪裡,那是他們的自由。除了基於專業的建議之外,會員的自由意志是最重要的。


舉例來說,我愈教課、愈確認自己並不是一個會跳舞的人,所以我把自己教課的內容定位在健身和運動,舞蹈的元素比較少。也因此很愛跳舞的老手不太會來上我的課,會來上我的課的,都是不太會跳舞的新手。


可是教了一陣子,我就會鼓勵我的學生去上更難一點點、舞蹈元素更多一點點的課。因為他們膽子大了、身體比一開始協調了,這時候選擇一堂更多舞蹈元素的課,就不會那麼挫敗,卻又比一直上我的課更具挑戰性。


作為靈性療癒師也是,每個療癒師能處理的問題層次不同,我也不是什麼療法都會的全能治療師,當個案帶來某個課題,我觀察到有其他療法可以帶來更好的效果時,我會直接推薦個案去上其他的課,或做其他的個案。


療癒之後,個案不著迷於我的個人風采,反而因為我們共同創造的療癒過程,開啟了對靈性成長的興趣,並且以健康正向的方式,持續的讓自己成長著,這才是我想遵循的最高指導原則啊!


寫部落格也是,你可以著迷於我的部落格文章,每個小時都按一下F5重新整理,但你能明晰的選擇對你最適合的個案、上對你最有幫助的課,這才是我想要創造的。


我有個朋友在補習班教數學,他說,他把自己的工作內容定位在「我只需要讓學生對數學產生興趣就好了」,對數學有興趣之後,自然以後去哪家補習班、遇上哪個家教老師,孩子都會願意學數學,不見得一定要一直跟著他學。


是啊,並不是每一種對個案最好的療法,我都能教得出、做得到。這時候我該做的,是給予個案更多的選擇。就算對個案最好的療法,我能做,我也還是會把選擇權交給個案。


ps.每天我打開信箱,很多人寫信來,開頭都會寫「Teen老師」。如果我留意到的話,我會順便在回信中寫上「不用叫老師,叫Teen就好」。


比較誇張的會寫Teen大師,拜託,千萬不要再寫這兩個字了。看到這兩個字,和聽到別人對我唱生日快樂歌一樣……我會腿軟。


我想,「指導員」或「分享人」會不會是一個比較親切的頭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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